到了现场,作者发现,这个方式并不难。在人群中,记者总是很容易地识别到彼此。
记者是这一群人当中好奇心最旺盛、消息最灵通的人。尽管现场大部分人可能都是人生第一次到这里,但和抱着游玩的心情来参观的悠闲游客不太一样,暂时做了游客的记者依然会忍不住迅速对周围展开调查,一直在提问。在开船前等待的十分钟里,我们已经清楚搞明白这艘船什么时候开、下一班船几点出发、多少人能上船、主办方什么时候包下了这艘船、包一艘船多少钱、为什么不同时间出发的船使用的燃料不一样、不同燃料的船运营成本差多少、游览船每年能赚多少钱、盈利和亏损纪录怎么样……
这就是记者吧,在那一刻我强烈地感受到,记者是一种生活方式,你不自觉地就想要知道更多。
有时候,在生活中跟朋友聊天时,突然会得到这样的评价:「你怎么又开始做采访了」或者「跟你聊天好像被采访哈哈哈哈」。才发现自己有这样的「职业病」,即使自己也早已不是一名记者身份。不过,这种思维方式多多少少都影响着我。
在这里,最大化地获取信息,并将它分享给更多人,是一种共同信念。这是一种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着的生活方式,它呈现在不同肤色、不同种族、不同语言以及不同性格的人身上,我们是不一样的人,但我们都在用各自的方式趋近一个共同的活法——作为一个记者而活着。
Didion 在国内并不是很有名气,但在美国却被视为「文化偶像」——拜托,这个词好像在美国遍地都是了吧?
但其实,这本书是一本非虚构作品,Didion 则以她的非虚构写作而闻名。她是新新闻主义的代表,拿过美国国家图书奖,曾在白宫接受总统奥巴马颁发「国家人文勋章」,并曾获《纽约时报》「最出色的散文书写」赞誉的杂志编辑、记者、散文家和小说家。
而国内媒体对她更多的关注却在:前《Vogue》编辑、时尚 icon、Celine 代言人。但作为一个对时尚一无所知的人,不是因为她的文字,我不会注意到她。
在《论写笔记》的这几段:
有时我会用一些理由哄骗自己,想着携带笔记本是因为自己有好习惯,要把观察到的一切都留存下来。我告诉自己,多看看,全部记下来,那么某天早晨,当这个世界看上去黯淡无光,当我像行尸走肉一样履行着写作的义务,在那个一无所有的早上,我只要打开了笔记本就拥有了一切。我翻开这些早已被遗忘的笔记本,沉淀在时光中的文字把我带回过去的世界:在酒店、电梯、衣帽寄存处无意中听到的对话(有个中年男人给另一个男人看自己的衣帽寄存小票,说“那是我以前打橄榄球时的号码”);对女权政治活动家贝蒂娜·阿普特克、公关顾问本杰明·索南伯格和绰号“阿卡普尔科先生”的歌手特迪·斯托夫的印象;字斟句酌写下的人物札记,有球艺不精的网球明星、过气时装模特和希腊航运的女继承人,其中一位女继承人还给我上了意义重大的一课(我本来可以从斯科特·费茨杰拉德的书里学到,但我们也许得亲眼见见那种真正的巨富,才会有所感悟)。那是暴风雪过后的第二天,整个纽约陷入瘫痪,我去她那个摆满兰花的客厅采访,她问我外面是不是在下雪。
要承认这一点很难,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一直被灌输这种道德观:别人、任何人、所有人,都一定比我们自己更有趣;我们被教导要谦虚谨慎,不能出风头(“你是在座最无足轻重的人,别忘记这一点。”在Jessica Mitford参加社交活动之前,家庭教师总会在她耳边轻声提醒;我把这句话抄到笔记本上,因为我以前每走进一个房间,耳边也总是回荡着类似的告诫,直到最近才消失。)只有幼稚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才会在早餐桌上谈论自己的梦境,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之中,无所顾忌地回忆起海滩边的野餐、在自由女神像脚下草坪上穿的那条心爱的裙子、科泉市附近某条小溪里的虹鳟。而我们余下这些人应该做出的正确行动,就是认真倾听别人谈论心爱的裙子和虹鳟的故事。
我想,比较好的做法是,不管我们是否喜欢过去的自己,都应该时不时去打个招呼,否则它们就会不请自来,让我们猝不及防;它们会在某个糟糕夜晚的凌晨四点不停地叩击你的心门,追问是谁遗弃了他们,谁背叛了他们,谁来弥补这些过失。我们迅速遗忘了那些本来永志不忘的事情。我们忘记了爱与背叛,忘记了耳语与尖叫,忘记了曾经的自己。
在《论自尊》的这一段:
拥有自尊的人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他们清楚凡事都有代价。自尊是由自我的内在价值构建的,意识到这种内在价值,就有可能拥有一切:能够辨别是非,敢爱,也敢保持漠然、缺乏这种意识,就会被封闭在自我之中,既不能爱,也无法保持漠然,十分矛盾。如果不尊重自己,一方面我们只能去鄙视那些因条件不好而与我们为伍,因悟性不够而看不出我们致命缺陷的人;另一方面,我们又会被周围的人所束缚,竟然想按照他们对我们的错误认识活着(因为自我认识非常脆弱)。
作为一个时尚偶像与前《Vogue》编辑,她的行李标配揭示了她的生活方式:
2件裙子
2件针织衫或紧身衣
1件套头毛衣
2双鞋
睡袍,拖鞋
香烟
波旁威士忌
轻简、固执、疏离,仿佛总是在深思,以至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,这是我从她的照片中所感受到的气氛。她永远穿着她的夹趾凉鞋与长裙,褐色长发凌乱,手里夹一支烟。